Dec 17, 2012

强制上映(上):何处协助


去年杪,某国家电影机构针对本土电影的利益与发展,决定更改其之前设定的条例,还记得那时候曾掀起许多人尤其是电影工作者的议论。条例阐明:本地电影必须通过“强制电影计划”(Wajib Tayang) 的申请方能上映,而一星期只有两部“强制电影”可以在各院线上映。换言之不管是什么语言的本地电影,都得排队那号码,等待上映。

此外,凡是“强制上映”的电影,皆可在最大的放映厅连续上映两周。不过,若观众数量在放映4天后少于百分之30,就可以获准换取较小的放映厅,若影片在继续放映3天后仍少于百分之15,有关电影院线有权将之“下画”。





当该条例实行后,许多电影工作者与电影公司都怨声载道,埋怨这确实影响了电影制作的利益,甚至会导致亏损。表面上看,此条例对本地电影确实有直接的票房的保障,尤其是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本地中文电影,能直接获益。因此在中文电影如破了洞的水管溢出的流水接连不断的生产的时候,硬碰硬的情况是可以得到完全避免。毕竟中文电影就像刚长出来的幼苗,硬碰得太多就摩擦成了负面影响,造成两败俱伤。


早前看到这报导,自己倒是觉得该机构决定此条例必有它的好处,以让本地电影受惠。该条例的确可避免过多的本地电影同时上映,进而保证票房不会分散于同期上映的本地电影中,形成“自相残杀”的局面。


不过经番思考,一星期只能有两部“强制电影”可以上映,这数目会否太少了吧?依保守估计,在已蓬勃发展的本地马来电影、层出不穷的本地中文以及淡米尔文电影中,一个月至少都有十部本地电影等待上映。如今一星期只能有两部“强制电影”可上映,那么若当其他发展中的电影业都上了轨道,会否造成今年杀青的电影需等到明年或后年才可上映呢

其中受到影响的电影—《金童玉女》

在还未强制本地电影申请该计划前,本地电影可以决定为该电影申请为“强制电影”与否,不过非“强制电影”无法获得20% 的娱乐税回扣。说及该娱乐税回扣,难免想起前年本地歌手兼导演——“阿牛”为争取《初恋红豆冰》获得该回扣而闹得满城风雨。如今所有的本土电影都必须申请为“强制电影”才能上映。

直到这“强制上映”计划初次遇上“贺岁档”的时候,就显然的见到其弊端。新年期间,民众在消遣上的消费增加是众所周知的。所以电影公司理所当然的会把中文电影挤在“贺岁档期”播放。当初看到报导说逾4部的本地“贺岁电影”将在“贺岁档”挑战每次垄断大马贺岁档的香港贺岁电影的新闻,不禁让人雀跃不已,兴奋自己即将见证本地电影创造历史的时刻。

如效仿香港,电影公司也拍了拥有浓厚新年色彩的贺岁电影准备在“贺岁档期”上映。如今强制一星期只能两部电影上映,那些贺岁电影不就得押后延期上映吗?若比如该电影延期至5月才上映,那不是失去意义了吗?5月观赏贺岁电影是怪别扭的。反观外国,那些“应节电影”都可在特定的节庆期间播映。反之,来自国外的贺岁电影反能在我国如期上映,相对的大马电影人必会感到电影局的不公平对待,且失去拍电影的热忱。

还记得之前许多部电影公司都声称其贺岁电影会在贺岁期间上映,宣传活动在近期也都开跑了。在众所期待下,电影公司也致力于宣传电影与造势活动。当一切铺成都即将完成,接近上映之日,怎知最终得不到机构的允许,一切都得喊停。接着道歉记者会开了又开,还得不到上影日期,澄清又澄清,负面报导接踵而来,结果导致赞助商渐渐失去信心与兴趣,打退堂鼓,从而也直挫了观众的期待感,也让电影人受到沉重打击。最终很显然的,弊还是多于利。


原本大家都相信机构会做出通融,让更多的本地贺岁电影同时上映,岂料上个星期传出其中一部即将上映的本地贺岁电影“拿不到号码”,因此被排到更晚的日子才能上映。震惊之余也挺失望。非完全保障本地电影的利益,反把票房都给了海外电影。这确实与“支持国货”的政策背道而行。 

倘若新年期间获得上映的“强制电影”皆不是本地贺岁电影,那么中文电影事业是百分之百的错过了一次能够更上一层楼的机会。



备注:纯粹是个人意见,无冒犯之意,若有对该条例的误解,欢迎请教。
(17.12.2012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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